一、会员种类: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二、申请加入本团体的各类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(三)单位会员:是依法获准从事造纸的生产、经营、科研、设计、教育、设备制造、“三废”治理、仪器仪表、专用器材、纤维原料、专用化学品等企事业单位;
(四)个人会员:对造纸工业作出较大贡献的企业家、科技人员和造纸相关的有影响的人员。
三、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入会申请登记表;
(二)经本团体秘书处根据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成为本团体会员,并发给入会批准文件及会员证;
(三)由本团体秘书处负责定期向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报告吸收新会员的情况。
四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(三)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团体的工作有批评、建议和监督的权力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(六)提请本团体保护其合法权益;
(七)可优先在本团体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。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
(一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,服从行规行约;
(二)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(三)积极参加本团体举办的各项活动,完成本团体交给的各项工作;
(四)按本团体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会费标准按时交纳会费;
(五)在本团体经费发生困难时,自愿捐赠本团体活动经费;
(六)向本团体提供相关资料,反映有关情况。
六、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秘书处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。
七、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八、会费标准。会长单位30000元/年;副会长单位20000元/年;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/年;会员单位5000元/年。